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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分析化學知識點,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分析化學》知識點:取樣|試樣分解!”,具體內容如下,請考生查看!
取樣|試樣分解:
取樣最重要的要求是有代表性,即取來欲分析的樣品須能代表全體。均勻或容易混勻的物質取樣自不成問題,氣態(tài)和液態(tài)樣品屬于這一類。不均勻的固態(tài)物質,如礦石和煤炭等應按規(guī)定手續(xù)取樣。否則,分析結果不能代表原物質,徒然浪費人力物力。野外礦石取樣多由地質人員進行。所得大樣在試驗室中由分析人員按一定手續(xù)粉碎和縮分到小樣。另一方面,有機元素燃燒法分析合成的純樣品則無此問題。
樣品溶熔是第二步。溶熔包括溶解和熔融,也稱分解。有些樣品能溶解于水、酸或混合酸、堿,以及有機溶劑中。上述辦法不能溶解的,可改用熔劑熔融。熔劑可分堿性(如碳酸鈉)、酸性(如硫酸氫鉀)、氧化性(如過氧化鈉)和還原性的(如硫代硫酸鈉)。如果欲分析的成分較易揮發(fā)或熔融溫度高,對坩堝腐蝕嚴重,則可改用燒結,即將顆粒表面部分熔化。史密斯法用氯化銨和碳酸鈣(1:8~12)與硅酸鹽巖石混合和燒結,以測定其中的堿金屬便是一例。有機化合物和生物樣品可采用干法或濕法灰化。干法灰化為在充分氧氣存在下加熱至炭化并逐漸燃燒,或在較低溫度用原子氧氧化(低溫灰化)。濕法灰化利用氧化性酸(如硝酸、高氯酸、濃硫酸)氧化樣品。干法、濕法各有其優(yōu)缺點,須視樣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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