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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醫(yī)藥大學社團設置機構(gòu)

2015-02-28 10:53  來源:醫(yī)學教育網(wǎng)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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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醫(yī)藥大學社團設置機構(gòu):

社團理事會設秘書長一名,主席一名,主席助理一名、社團理事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一名,副主席四名。社團理事會的最高權力機構(gòu)為社團代表大會,同時設立常務委員會,下設監(jiān)察中心、活動中心、外聯(lián)中心、宣傳中心、社團中心。

(一)社團代表大會審議、修改社團理事會管理章程;

審議、決定新一屆常務委員會成員組成;

審批社團理事會年度工作計劃,決定新學年社團理事會發(fā)展方向及主要任務;

審議由常務委員會提交的其他議案。

(二) 秘書長負責對理事會的工作方向、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工作方針及工作方法進行指導;

加強團委和理事會之間的聯(lián)系。

(三)社團理事會主席負責理事會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開理事會常委會議;

指導、幫助和督促各部開展工作;

經(jīng)常與校團委保持聯(lián)系,及時反饋理事會工作情況,并向理事會各部門及成員傳達有關精神。

(四)常務委員會在社團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監(jiān)督指導社團理事會及各直屬社團工作;

提名主席及常務委員會候選人;

定期招開社團代表大會;

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提出相應議案。

(五)監(jiān)察中心負責各社團的審批、評優(yōu)、注銷工作;

負責社團理事會人員的考核;

社團及社團理事會的財物保管;

設職能部門:監(jiān)督考核部、財務審查部。本中心設一名中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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