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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農業(yè)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工作方案

2020-05-09 09:28 醫(yī)學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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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學教育網小編在湖南農業(yè)大學研究生院的官網上查閱到了“湖南農業(yè)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方案”,為幫助各位想要報考湖南農業(yè)大學的考生了解,醫(yī)學教育網小編整理通知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1.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tǒng)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地開展復試與錄取工作,切實維護考生權益。

2.堅持“考核方式調整,錄取標準不降”的原則,全力以赴保障師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確保學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按質按量順利完成。

二、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

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考核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

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分析研判考生能否落實研究生相關培養(yǎng)要求的潛質。

4.堅持客觀評價。

根據學科特點與對研究生的要求,業(yè)務課考核成績應盡可能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

維護考生切身利益,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綜合本次疫情影響,要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對處于治療和隔離期間的考生或其他不具備復試條件的考生,要進行兜底保障。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xié)調生源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門和教育考試管理機構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6.確保安全健康。

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員密度,防止人員聚集,做好人員排查、場地安排、衛(wèi)生消毒等工作,確??忌涂荚嚬ぷ魅藛T的安全。要遵循錯時錯峰工作要求,不同學院、不同學科專業(yè)要分時、分批有序安排復試。

三、工作機構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校黨委書記  校長

副組長:分管研究生、教學、學生、安全保密工作的校領導

成  員:研究生院等職能處室負責人

職  責:統(tǒng)籌協(xié)調,全面負責學校的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研究生院研招辦,成員包括各學院負責人,負責協(xié)調落實全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

2、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學院院長

副組長:分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院領導、院黨委副書記和院黨委紀檢委員

成  員:各學科(領域)負責人,各學科導師代表

職  責: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和錄取工作。

3、學科(領域)復試工作小組

學科(領域)復試工作小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中級職稱導師組成,其中1人為組長;另須配備秘書1名,負責記錄復試情況,對專家打分表、復試成績等表格進行整理、統(tǒng)計、上報及相關復試材料的存檔等工作;候考官1名,負責核驗考生身份及資格審查,向考生發(fā)送消息通知、組織考生有序參加面試,負責本組復試場地秩序維護、復試全程網絡設備調試與全程錄像錄音資料的留存。

學科(領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對本學科(領域)碩士研究生的專業(yè)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4、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

組  長:校紀委書記

成  員:紀檢監(jiān)察室、研究生院等部門工作人員

職  責:全面監(jiān)督、檢查各學院(學科)復試和錄取工作情況,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31-84638210(研招辦) 0731-84618683(校紀委)。

5、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

組  長:學院黨委書記

成  員:學院黨委紀檢委員、學科負責人、導師代表

職  責: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檢查,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6、網絡遠程復試技術保障小組

組  長:網絡中心負責人

成  員:網絡安全與信息化中心、現(xiàn)代教育技術中心、網絡復試平臺技術人員

職  責:具體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過程中的網絡服務、設備管理、視頻面試實施等技術保障與指導工作,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等。

7、疫情防控應急處理小組

組  長:分管研究生教育副校長

副組長:分管學生、后勤、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校領導

成  員:研究生院、保衛(wèi)處、校醫(yī)院等職能處室負責人

職  責:在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研究生復試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實施,落實研究生復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對學院學科研究生復試疫情防控工作進行指導、督查督辦。制定復試期間疫情防控方案以及突發(fā)事件應急方案,落實防控物資,復試場地消毒等。

四、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1.參加全國統(tǒng)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報考我校的統(tǒng)考考生必須符合國家A類地區(qū)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線”)。

符合國家線要求的合格生源比較多的學科(領域),可根據本學科(領域)的實際情況,在不低于國家線且將差額復試比例控制在1:1.2—1:2的基礎上,確定復試線要求,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向社會公布。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超過本專業(yè)招生計劃1.2倍的按“國家線”執(zhí)行。

2.參加單獨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學科門類

總分

單科(滿分=100分)

單科(滿分> 100分)

法  學

335

30

90

教育學

350

30

90

管理學

335

30

90

理  學

250

20

70

農學(農業(yè)碩士)

250

20

70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初試成績在國家分數線的基礎上總分降30分(滿分為300分的學科專業(yè),降15分),單科降5分,調劑考生需達到同樣分數要求。

4.具備教育部規(guī)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的考生請攜帶有關證件提前到研究生院招生辦審核,最終成績以加分后計算為準。

5.我校各專業(yè)不接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破格參加復試。

五、復試與錄取

(一)復試方式

根據教育部“分區(qū)分級、精準防控、錯時錯峰、防止聚集”、“復試方式由各招生單位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確定”的要求,本次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進行,復試平臺使用中國移動“云視訊·云考場”招生面試系統(tǒng),以騰訊會議、釘釘為備用。

(二)時間安排

復試具體時間與流程復試具體時間與流程見各學院復試工作方案。學校整體安排如下:

時  間

工作安排

備  注

5月8日前

發(fā)布學校基本分數線及一志愿復試名單、預調劑公告。


5月10日前

各學院(學科)制定復試方案,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公布。


5月10日前

完成考生遠程網絡復試條件摸底,確保每位考生有條件進行遠程網絡復試。


5月12日前

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培訓會議(含政策宣講、平臺操作等)。

復試平臺培訓分考生端、管理員端、考官端。

5月12日前

遠程網絡復試演練。

復試小組均需參加。

5月12-15日

遠程網絡復試平臺測試。

確保每位考生參與。

5月18-20日

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


5月20-30日

分批次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工作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各學院根據招生簡章要求組織實施,審核結果需由學院分管研究生教育領導簽字確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各學院(學科)必須對考生的身份、報考資格、復試資格等嚴格把關,尤其是招生學科有特定學歷學位條件和學術水平要求的,必須按照招生簡章和和專業(yè)目錄公布的要求逐一審核。

復試考生要簽訂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材料原件于入學復查時再核對,如發(fā)現(xiàn)復試考生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前準備以下電子材料,在面試前通過遠程面試系統(tǒng)進行提交。

(1)應屆考生需準備的材料:

①本人準考證(登陸研招網打印);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的,須咨詢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更正學籍注冊信息);

⑥還未畢業(yè)但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還須驗證考籍卡(證)、填寫承諾書,保證2020年9月1日前可以畢業(yè)并符合招生簡章規(guī)定的其他報名條件;

⑦湖南農業(yè)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綜合評價表(加蓋單位公章)。

(2)往屆考生需準備的材料:

①本人準考證(登陸研招網打印);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獲得備案表的,須提供書面學歷認證報告);持國外學歷報名考生,資格審查時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⑤湖南農業(yè)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綜合評價表(加蓋單位公章)。

(3)其它情況

①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等)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②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

③復試相關表格可在我校研招網下載:(http://yjsy.hunau.edu.cn/yjszs/sszs/xgxz_1595/)。

④因疫情防控導致部分材料無法提供的,請?zhí)峤磺闆r說明并承諾后期補交。

(四)心理健康測試和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進行心理健康測試和體檢。

心理健康測試具體操作程序及時間安排見研究生院網站主頁通知。

學校不統(tǒng)一組織體檢,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其補充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體檢,并按要求將體檢報告在復試前提交給學院。

(五)復試的形式和內容

復試主要以網絡視頻面試的方式進行,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為20—30分鐘。

復試內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質考核:主要對考生思想政治表現(xiàn)、時事政策理解、工作學習態(tài)度、職業(yè)道德和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核,評價方式為定性評價,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yè)基礎知識測試:開放性考試,以口頭回答的方式進行;評價方式為定性評價,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見《湖南農業(yè)大學2020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其附件。

3.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30分,聽力、口語各15分,以口頭作答的方式進行,考官根據互動對話情況進行評價后分別確定成績。

4.綜合面試:滿分70分(其中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滿分60分),以口頭問答的方式進行,一般不少于20分鐘,主要對考生的綜合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科研素質和潛力進行考察。

5.同等學力考生 (??飘厴I(yè)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必須加試所報考專業(yè)的兩門主干課程;跨學科門類報考的考生由招生學科確定是否加試;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或會計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考試的形式由招生學科自定。

6.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滿分為1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分,考試的形式由招生學科自定。

(六)復試的組織和程序

1.培訓復試工作人員

學校選派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在復試前組織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guī)范其工作行為。無故不參加培訓者,不得參與復試工作。

研招辦和信息化中心會同復試平臺技術人員負責對各學院招生秘書或技術負責老師進行遠程面試系統(tǒng)功能培訓。

2.宣傳解讀復試政策

由各招生學院安排專人聯(lián)系考生,解讀復試考核方式和要求,并通知考生下載指定的遠程面試系統(tǒng)軟件、建立群組,并指導使用。

3.復試使用中國移動“云視訊·云考場”招生面試系統(tǒng),系統(tǒng)將對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確保考試安全、公平開展。各學院復試小組在復試前和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系統(tǒng)的運維和復試組織協(xié)調:

(1)提前通知考生準備遠程面試所需設備,安排考生進行復試平臺測試,確認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具備遠程面試條件。

(2)確定復試專家名單和復試場地,考場布置采取專家、秘書間隔1米以上距離,對考試使用的設備、平臺和網絡情況進行測試,復試前對考試場地進行消殺處理。

(3)提前通知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復試時間及復試要求,做好復試準備工作。

(4)在規(guī)定時間組織專家在指定考場進行網絡復試,要求專家及工作人員戴口罩,考生不戴口罩。考生遠程現(xiàn)場抽取面試次序,在完成身份驗證后開始面試,考生隨機抽取面試試題,專家現(xiàn)場打分,秘書負責軟件操作和成績匯總。  

(5)招生領導小組安排督察組以管理員身份隨機對各學科遠程面試進行檢查督導。

(6)面試結束后將成績報送研招辦,并將視頻復試錄像和專家簽字的紙質版成績單上交研招辦留存?zhèn)洳椤?/p>

(七)綜合成績的計算

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其中初試成績權重為70%,復試成績權重為30%。

復試成績由英語聽力測試成績(滿分15分)、英語口語測試成績(滿分15分)、綜合面試成績(滿分70分;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滿分60分,另加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滿分10分) 三部分組成,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70%+復試成績*30%。

(八)錄取規(guī)則

1.各學院要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guī)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p>

①專業(yè)基礎知識測試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③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會計專業(yè)學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不合格者;

④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有一門不合格者;

⑤復試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者;

⑥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⑦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

⑧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者;

⑨體檢不合格者。

3.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fā)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fā)送后的48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4.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0年6月1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九)錄取類別

1.錄取時應確定學習方式、就業(yè)方式。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就業(yè)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yè)和定向就業(yè)兩種類型。

學習方式及就業(yè)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憑《調檔函》,須于6月16日前將人事檔案寄達我校(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其中往屆生應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學報到時上交工資關系證明材料。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如不能按期將人事檔案調寄我校的,須由考生所在學校或學院(系)黨委出具書面情況說明,明確檔案不能及時調取的理由和檔案擬寄出日期(寄達時間不得超過錄取當年8月31日),否則不予錄取。

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須于6月16日前,將簽訂好的《定向就業(yè)研究生合同》寄達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作出說明。

考生不能按期寄達人事檔案或簽定《定向就業(yè)研究生合同》而影響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十)復試的紀律和要求

1.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對本院、本學位點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錄取結果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第一責任人。

2.實行監(jiān)督和巡視制度。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學校復試工作督查小組到復試現(xiàn)場巡視,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各學院要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jiān)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實行復試方案公開、復試名單公開、復試成績公布以及擬錄取名單公示。采取多種靈活的可行方式,及時公布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方案等信息。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并在規(guī)定時限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5.加大復查力度。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新生報到后3個月內,學校對擬錄取新生進行全面現(xiàn)場復查。對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對復試、復查中表現(xiàn)差異大的,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予以嚴肅處理,并進行追究。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獎助學金

錄取形式為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學校將為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yè)獎學金和助學金。未調入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檔案的考生不享受學業(yè)獎學金和助學金。

錄取形式為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不享受獎助學金,一般不安排住宿,且須知曉并簽字認可《湖南農業(yè)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告知書》。

七、調劑

(一)調劑程序

1.學校公布各學科專業(yè)缺額。

研招辦根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進程,在調劑系統(tǒng)公布調劑要求以及接收調劑的專業(yè)、缺額。

2.考生申請調劑

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tǒng)填寫調劑志愿。

3.學科專業(yè)審核調劑志愿

各二級招生單位審核調劑考生申請材料,確定調劑考生名單后由研招辦統(tǒng)一發(fā)放調劑復試通知。

4.考生確認復試通知

考生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未按照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的,取消相應資格。

5.調劑考生復試及錄取

調劑考生復試辦法、錄取規(guī)則與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辦根據學院復試及擬錄取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在調劑系統(tǒng)里給學生發(fā)放擬錄取通知。收到“擬錄取”通知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須在網上點擊確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終審,如不符合政策,將取消錄取。

(二)調劑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詳見我校招生簡章)。

2.考生初試成績需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所在門類或領域規(guī)定的國家A類地區(qū)最低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要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一般不跨學科門類及一級學科調劑。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會計(1253)、旅游管理(1254)、圖書情報(1255)、工程管理(1256)、審計(0257)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三)接收調劑規(guī)則

1.學校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接收調劑考生。

2.對于同一批次申請調劑我校且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學院附加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考生名單。

3.對于同一批次申請調劑我校同一專業(yè)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由學院自定選拔標準。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差異,制定與學生學業(yè)水平相關的調劑考生選拔規(guī)則,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復試的要求與條件,具體見學院公布的復試方案。

4.每一批次調劑系統(tǒng)開放的時間不低于12小時,前一批次的調劑通知發(fā)送后,解鎖未通知復試的調劑志愿;復試結束后,若還有調劑缺額,學校再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接受考生申請,學院重新確定并公布篩選條件,前一批次落選的考生如符合條件需重新提交調劑申請。

5.除特殊的專業(yè)學位外,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碩可以調入專碩,專碩不可以調入學碩,全日制考生可以調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調入全日制。

八、疫情防控措施與應急事件處置

1.建立工作人員及復試專家健康臺賬。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所有人員進行排查,確保復試前14天無發(fā)熱、無出行、無與湖北人員及感染人員接觸史。復試期間控制人員流動,相關工作人員進入校門、考場均須進行體溫檢測。(責任部門:保衛(wèi)處)

2.做好復試考場安全保護工作。復試考場應選擇在通風良好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配置必要的防護設備,每天進行不少于兩次消毒,確保安全。(責任部門:后勤處)

3.設立疫情處置醫(yī)療組,對在復試過程中出現(xiàn)身體異常的工作人員,提出診治措施。(責任部門:校醫(yī)院)

九、復試過程保障措施與應急事件處置

1.技術保障。負責復試工作過程中的網絡服務、設備管理、視頻面試實施等技術保障工作,確定面試系統(tǒng)和備用系統(tǒng)。對應用軟件的平臺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wěn)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確保滿足遠程復試要求。對網絡問題、設備問題等突發(fā)應急事件進行及時有效處置,并確保技術兜底保障。(責任部門:網絡安全與信息化中心)

2.輿情處置。負責復試工作中的輿情監(jiān)測和及時處置。(責任部門:宣傳統(tǒng)戰(zhàn)部、研究生院、各學院)

3.答疑解惑。及時解答考生在復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使考生明確復試程序、復試內容、復試時間等。及時收集考生信息,對個別考生由于家庭困難或身患殘疾等特殊原因,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及時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采取同等同質的其它復試手段。及時妥善處置考生復試遇到的其它問題,保障復試無遺漏。(責任部門:研究生院、相關二級學院)

4.后勤保障。負責復試過程中的水電保障、防疫物資保障等。(責任部門:后勤處)

5.綜合協(xié)調。協(xié)調處理復試過程中出現(xiàn)的其他突發(fā)事件。(責任部門:校辦公室、研究生院)

十、其他注意事項

1.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fā)改委最新文件為準;

2.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考生按棄權處理;

3.所有考生的初試成績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并打印初試成績;

4.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湖南農業(yè)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未盡事宜經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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