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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焦部位及其臟腑劃分

2017-07-20 09:25 醫(yī)學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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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焦部位及其臟腑劃分想必是很多人比較感興趣的問題,下面就請跟隨醫(yī)學教育網一起學習一下相關的知識點吧,希望可以幫助到你們。

所謂“部位三焦”說,認為三焦并非是一個獨立的臟腑器官,而是用以劃分人體部位及內臟的特殊概念。根據(jù)三焦有上焦、中焦、下焦之別,把人體劃分成上、中、下三個生理病理區(qū)域,將人體重要內臟器官分別轄于這三個區(qū)域之中。如何劃分人體三個區(qū)域及其所轄內臟器官,也存有不同觀點。

將胸腹部劃分為上、中、下三個區(qū)域:《內經》對上、中、下三焦的位置及分界已有粗略描述,如《靈樞.營衛(wèi)生會》說:“上焦出于胃上口,并咽以上,貫膈而布胸中”;“中焦亦并胃中,出上焦之后”;“下焦者,別回腸,注于膀胱而滲入焉”。原文大體指出了膈上為上焦,胃部為中焦,胃以下為下焦?!峨y經.三十一難》說:“上焦者,在心下,下膈,在胃上口”;“中焦者,在胃中脘,不上不下”;“下焦者,當膀胱上口”。以膈作為上、中兩焦的分界處,以胃下口作為中、下兩焦的分界處。對上、中、下三焦的部位劃分已較明確:膈上胸中為上焦,膈下臍上腹部為中焦,臍下腹部為下焦。

將人體劃分為上、中、下三個區(qū)域:《東醫(yī)寶鑒.內景篇.三焦腑》提出:“頭至心為上焦,心至臍為中焦,臍至足為下焦。”近年的一些期刊文獻及中醫(yī)教材也沿用此觀點。但根據(jù)《靈樞.脹論》所說的“臟腑之在胸脅腹里之內”的論述,以及臨床對三焦部位概念的具體運用而言,擬不將頭面、四肢歸屬于三焦部位為妥。

對上、中、下三焦所屬臟腑的認識,除肝的分屬不統(tǒng)一外,其余均較一致。即上焦胸部,包括心、肺兩臟;中焦上腹部,從解剖部位來說,應包括脾、胃、肝、膽;下焦下腹部,包括腎、膀胱、小腸、大腸。

自《內經》以來就有肝屬中焦與肝屬下焦兩種說法。肝屬中焦說的如:《靈樞.脹論》指出“肝大”、“肝偏傾”、“脅下痛”,肝居脅里,當位于中焦。《內經》的脈法和晉代王叔和的《脈經》中,均以肝應左關,而屬于中焦?!端貑?金匱真言論》王冰注明確指出:“肝為陽臟,位于中焦,以陽居陰,故為陰中之陽也。”從部位劃分而言,肝歸屬于中焦。肝屬下焦說如:唐代孫思邈在《千金要方.卷第二十.三焦虛實》中說:“下焦……主肝腎病候也”,對其治療,“熱則瀉于肝,寒則補于腎。”王冰在注釋《素問.至真要大論》“諸厥固泄,皆屬于下”時又說:“下,謂下焦肝腎之氣也。”至于清代吳鞠通《溫病條辨》將溫病后期出現(xiàn)的一系列肝的病癥,歸于下焦的病變范圍后,則肝屬下焦又成為辨證概念,現(xiàn)在臨床辨證中,仍多從之。因此,肝屬下焦之說,主要是辨證上的概念,不是說肝位于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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