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障患者輸注紅細胞和血小板對于維持血細胞計數(shù)是必需的。
輸血以能改善患者貧血癥狀,緩解缺氧狀態(tài)為宜,無需將血紅蛋白水平糾正至正常值。一般在HbL時輸注,或伴有難以耐受的貧血癥狀。老年(>65歲)、代償反應能力受限(如伴有心肺疾患)、需氧量增加(如感染、發(fā)熱、疼痛等)、氧氣供應缺乏加重(如失血、肺炎等),這些情況下,可放寬輸注閾值,不必Hb<60g/L。盡量輸注輸紅細胞,全血無紅細胞時可以考慮,具體量隨病情而定。即使再障患者白細胞或/及血小板數(shù)減少,其貧血都應該輸濃縮紅細胞,而不是輸全血。有發(fā)生心力衰竭風險者,控制輸注速度,2~4小時予以1個單位紅細胞(最好是濃縮紅細胞),可適當予以利尿劑。擬行異基因造血干細胞移植者應輸注經輻照后的紅細胞和血小板。
建議存在血小板消耗危險因素者[感染、出血、使用抗生素或抗胸腺細胞免疫球蛋白/抗淋巴細胞免疫球蛋白(ATG/ALG)等]或急性期的重型再障者預防性輸注點為20×109/L,而病情穩(wěn)定者預防性輸注點為10×10^9/L?;顒有猿鲅赡馨l(fā)展為大出血,應輸注濃縮血小板。已發(fā)生嚴重出血,內臟如胃腸道出血、血尿,或伴有頭痛、嘔吐、顱壓增高的癥狀,顱內出血時,應即刻輸注濃縮血小板。輸注單采或濃縮血小板。
應盡量減少輸血,延長輸血間期,避免發(fā)生輸血性血色病。
為減少同種異體免疫、輸血傳播性疾病的風險,建議輸注去除白細胞的紅細胞和血小板。產生抗血小板抗體,導致無效輸注者應輸注HLA配型相合的的血小板。家庭成員之間直接供應血及血小板是可以使受血者被致敏,而對家庭成員造血干細胞供者發(fā)生移植物排斥反應風險顯著增高。但患者產生多種HLA抗體而又急需血小板,而某個家庭成員能夠提供最相合的血小板,可以作為例外情況緊急輸注用。
預防出血除輸注血小板外,使用保持口腔衛(wèi)生、口服止血藥物、雄激素激素控制月經等措施,也有所幫助。
骨髓移植者及受者的CMV均為陰性,則應繼續(xù)予患者輸注CMV陰性的血液制品。
ATG治療期間及治療后是否一定要輸注輻照血制品尚缺乏循證醫(yī)學證據(jù)。
對于粒缺患者危及生命者可以輸注白細胞,粒細胞輸注輔助抗生素治療可取得較好的療效。粒細胞輸注的治療量為最少1次1×10^10/次,可使成人的血液循環(huán)中白細胞增加2×10^9左右。粒細胞輸注的指征為:中性粒細胞持續(xù)<0.5×10^9/L,不能控制的細菌和真菌感染或伴感染征象患者經廣譜抗生素及抗真菌等治療48小時以上仍無療效,骨髓髓系細胞低增生。粒細胞半衰期短(6~8小時),需連續(xù)輸注,一般為5~7天。輸注粒細胞愈多,在感染灶內分布亦愈多,效果愈好,故應保證數(shù)量足夠。白細胞輸注相關并發(fā)癥如發(fā)熱、HLA同種異體免疫反應和輸血相關性肺損傷等應被確切關注和預防。
僅使用G-CSF、EPO等造血生長因子對再障患者行促造血治療,臨床無顯著效果,因此而延誤免疫抑制治療或骨髓移植等有效治療手段很不值得。
皮下注射G-CSF 5μg/kg/d,可能刺激骨髓中殘留的粒細胞或者粒細胞的功能,但不推薦將GM-CSF應用于再障患者重癥感染的治療,因為其可能導致嚴重出血及其他嚴重毒性反應。G-CSF對造血干/祖細胞有動員作用,而造血細胞進入細胞周期后對免疫因素損傷敏感性增加,有鑒于此,長期大量使用G-CSF應在使用了足夠的免疫抑制治療的前提下。
初步資料顯示IST聯(lián)合G-CSF或/和EPO治療重型再障能夠減少感染幾率,最終提高生存率,值得進行多中心前瞻性對照研究。但是長期使用造血生長因子的安全性尚未建立。
IL-11或TPO在再障患者中促進巨核細胞和血小板生長的作用仍有待證實。
預防感染應注意飲食及環(huán)境衛(wèi)生,重型再障保護性隔離;避免出血,防止外傷及劇烈活動;杜絕接觸危險因素,包括對骨髓有損傷作用和抑制血小板功能的藥物;必要的心理護理。
再障患者可以發(fā)生細菌、病毒及真菌感染。重型再障患者由于嚴重和長期的中性粒細胞減少可以發(fā)生致命性的曲霉菌感染。對于中性粒細胞<0.2×10^9/L者需預防性應用抗生素及抗真菌藥物并且注意飲食避免細菌及真菌污染。中性粒細胞(0.2-0.5)×10^9/L者預防用藥利弊尚難確定,依患者既往感染情況定。
重型再障患者應住院被單獨隔離,有條件者可使用層流病房。定期口腔護理,如洗必泰清潔口腔。預防性應用抗生素及抗真菌藥物:聯(lián)合兩種口服不吸收的抗生素如新霉素和多粘菌素或喹諾酮類抗生素。但應注意喹諾酮可能耐藥和誘發(fā)對其他藥物的耐藥。環(huán)丙沙星可以引起白細胞減少,這亦不利于感染的治療。兒童患者沒有預防性應用抗生素的標準方案,喹諾酮類抗生素不能應用于兒童,可以使用頭孢菌素。
再障患者真菌感染的預防應包括曲霉菌在內,應選擇有足夠血藥濃度和抗菌活性的藥物,如伊曲康唑口服液。
移植的再障患者及ATG治療者應予以預防性抗病毒治療,如阿昔洛韋。骨髓移植后需預防性抗肺囊蟲治療,如SMZco,但ATG治療者不必常規(guī)應用。
與再障患者積極溝通,和其家人、朋友一起為提供心理方面支持。由于再障是慢性經過,且對治療反應慢易在疾病早期給患者造成壓力。病情恢復超過6個月以上,應向患者及家屬說明有時恢復可以是一年或更長,延遲恢復并不少見,鼓勵患者堅持治療,不能放棄或隨意改用其他不適合的方法/藥物。
再障患者發(fā)熱需要立即住院治療,應按照中性粒細胞減少發(fā)熱的治療原則來處理患者。發(fā)熱患者應行肺部和鼻竇的檢查,包括X線片和CT掃描。肺部和鼻竇感染者常存在真菌感染。
一般抗生素推薦聯(lián)合應用抗生素,如β-內酰胺類抗生素+氨基糖苷類,有培養(yǎng)結果后,依藥敏情況再選擇針對性抗生素。藥物的選擇還應參考既往患者的感染史和抗生素應用情況。
持續(xù)發(fā)熱者則早期應用全身性抗真菌治療。再障患者中性粒細胞減少時間長,一旦出現(xiàn)曲霉菌感染則很難治愈。診斷為真菌感染者應全身性使用一線抗真菌藥物,懷疑真菌感染、或既往有真菌感染史亦應全身性使用一線抗真菌藥物。兩性霉素一般不做長期應用,以避免其腎毒性,應該選擇脂質體兩性霉素,或能夠覆蓋曲霉菌的三唑類、棘白霉素類抗真菌藥物。
最新的薈萃分析顯示,及時的IST是有效降低再障患者感染的手段。
G-CSF在抗感染中的作用,前文已述。
再障罕有自愈者,一旦確診,應明確疾病嚴重程度,在專業(yè)中心進行恰當?shù)奶幚泶胧瑢膊≈委熼_展得越早越好。
新診斷的再障患者,若是重型再障,標準療法是有HLA相合的同胞供體行同種異體骨髓移植,或聯(lián)合抗人胸腺細胞免疫球蛋白(ATG)和環(huán)孢菌素(cyclosporin A, CsA)的免疫抑制治療(immunosuppressive therapy, IST)。近年來,重型再障行HLA相合無關供者移植取得長足進展,可以用于ATG和CsA治療無效的年輕重型再障患者。
骨髓移植或IST前必須控制出血及感染,在感染或未控制出血情況下行骨髓移植或IST風險很大。感染是再障常見的死因,由于再障患者中性粒細胞缺乏短期之內難以恢復,在有活動性感染,如肺部感染時,行骨髓移植或IST可以為患者提供的造血干/祖細胞,或糾正異常免疫,從而為再障患者贏得恢復造血可能的機會。延遲移植會加重肺部感染。
(1)免疫抑制治療(immunosuppressive therapy, IST)
重癥再障應在能夠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有ATG使用經驗的醫(yī)護人員,包括能夠認識和處理ATG的不良反應。
潑尼松龍不應用于再障患者的治療。糖皮質激素治療效果差,且易誘發(fā)細菌、真菌感染。再障患者常有血小板嚴重減少,糖皮質激素會誘發(fā)或加重消化道出血。大量、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會引起股骨頭壞死。
重型再障ATG聯(lián)合CsA的IST有效率在60%-80%,5年生存率大約75%-85%,重型再障患者單用ATG、CsA的無病生存及有效率明顯低于ATG聯(lián)合CsA。輕型再障患者ATG和CsA聯(lián)合治療生存率及有效率明顯高于單用CsA者。ATG聯(lián)合CsA多在3-4個月后才起效。CsA長期維持和緩慢減量復發(fā)率可降至10%左右。有報道再障患者IST后可能出現(xiàn)遲發(fā)性克隆性疾病,包括PNH、MDS、AML、實體腫瘤。
ATG聯(lián)合CsA的IST治療適用于:(1)輸血依賴的輕型再障患者;(2)非輸血依賴的輕型再障患者,粒缺有感染風險;(3)重型再障。
非輸血依賴且血細胞計數(shù)在安全范圍內的輕型再障再障患者,可以選擇CsA治療。
①IST使用方法
ATG是強效免疫抑制劑,有抗血小板活性,再障患者應用ATG需要密切監(jiān)測,積極預防和治療發(fā)熱和感染,保證足夠的血小板計數(shù),一般在20×109/L以上。
目前國內市場用于再障治療的ATG主要有:豬ATG,劑量在20-30mg/kg/d;兔ATG(即復寧,健贊),劑量在2.5-3.5mg/kg/d。
ATG需應用5天,每天通過靜脈輸注12-18個小時。兔ATG先將2.5mg或豬ATG 25mg加到100ml 生理鹽水中靜脈滴注>1小時行靜脈試驗,觀察是否有嚴重全身反應或是過敏反應,發(fā)生者則ATG不能輸注。豬ATG常備有皮試用藥,但多呈陽性。
每天用ATG之前30分鐘先靜滴糖皮質激素和口服抗組胺藥物。每日糖皮質激素應用總量以潑尼松1mg/kg/d換算為甲潑尼松龍、地塞米松或氫化考的松,經另一靜脈通道與ATG同步輸注。急性副作用包括超敏反應、發(fā)熱、僵直、皮疹、高血壓或低血壓及液體潴留?;颊叽才詰獋錃夤芮虚_包、腎上腺素。
用藥期間盡量維持血小板計數(shù)在>20×10^9/L,輸ATG之前應該保證血小板足夠數(shù)量,不能在輸注ATG的同時輸注血小板。
血清病一般出現(xiàn)在ATG治療后的第7到14天。因此糖皮質激素足量用至15天,隨后減量,2周后減完。出現(xiàn)血清病者,癥狀包括關節(jié)痛、肌痛、皮疹、輕度蛋白尿和血小板減少,則靜脈應用激素沖擊治療,每日總量以潑尼松1mg/kg/d換算為氫化可的松或甲潑尼松龍給予,根據(jù)患者情況調整激素用量和療程。
CsA口服3-5mg/kg/d,可以與ATG聯(lián)合治療,一同開始,或在停用糖皮質激素后,即ATG后4周使用。CsA一般目標血藥濃度(谷濃度)是成人150-250μg/l、兒童100-150μg/l。CsA治療再障的具體血藥濃度并不明確,治療濃度窗比較大,需要個體化調整濃度,兼顧療效和藥物不良反應。兒童再障研究發(fā)現(xiàn)高濃度的CsA不能相應提高療效,反而增加了藥物毒性。CsA減量過快會增加復發(fā)風險,一般推薦療效達平臺期后持續(xù)服藥至少12個月,隨后緩慢減藥,每月減量不超過10%。服用CsA期間應定期檢測血壓、肝腎功能。
第一次ATG治療無效或是復發(fā)患者推薦第二次使用ATG治療。兩次間隔不能少于3個月,最好6個月,因為多數(shù)患者3-6個月左右才顯示療效。前次治療療效佳者,再次治療多數(shù)依然敏感,但療效不良者再次治療起效可能不大。第二個療程ATG,一般選擇另一來源的ATG,以減少過敏反應和血清病機會。
②IST在老年患者中的應用
ATG治療再障無年齡限制,但老年再障患者治療前要評估合并癥,排除低增生性MDS。老年再障患者使用ATG治療增加出血、感染和心血管事件的風險,需要評價循環(huán)衰竭、肝臟毒性、高血脂、不可逆行糖耐量受損和前列腺損害等方面的問題。CsA治療鑒于腎毒性和高血壓的風險,建議血藥濃度在100-150μg/L之間。加用雄激素對于老年患者會有一定幫助。對于不適宜IST治療的老年患者應給予最佳的支持治療。
③療效判斷
由于難以對比有效率,因此以前沒有公認的免疫抑制治療療效判定標準。新的療效評定標準近期被再障專家委員會所認可,療效評判應該是沒有使用造血因子的患者,至少間隔4周的兩次或更多次血細胞計數(shù)。
④ATG治療后的隨訪
接受ATG和CsA治療的患者應密切隨訪,定期查血常規(guī)以便發(fā)現(xiàn)復發(fā)或是演變?yōu)榭寺⌒约膊∪鏟NH、MDS和AML。ATG治療后3-4個月應該篩查PNH。如果血細胞計數(shù)和血涂片提示復發(fā)或其他異常則應進一步做骨髓遺傳學檢查。仔細檢查血片有助于發(fā)現(xiàn)MDS。建議所有的患者每年進行PNH篩查。再障患者應該定期隨訪,了解是否復發(fā)或是演變?yōu)榭寺⌒约膊∪鏜DS、白血病、PNH和實體腫瘤。兒童患者達到成人階段后轉入成人管理模式繼續(xù)隨訪。
(2)異基因造血干細胞移植
初診再障患者首選同胞異基因骨髓移植應符合下列條件:(1)重癥或極重癥再障患者;(2)年齡<30歲;(3)有HLA相合的同胞供者。
重型再障同胞相合骨髓移植治療后長期生存約75%-90%。以環(huán)磷酰胺和ATG預處理,植入失敗率約4%-14%。雖然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aGVHD)較少見,慢性GVHD達30%-40%,成為影響患者遠期生活質量的主要問題。移植前應用免疫抑制劑治療可增加移植排斥反應。
HLA相合同胞骨髓移植重型再障的年齡上限尚存在爭議,與年齡小于30歲者比較,年齡大于30歲者效果差,40歲以上更差。年齡在30-40歲之間的患者是用ATG聯(lián)合CsA行IST,還是骨髓移植依患者經濟狀況、心理狀況及所獲得的醫(yī)療條件定。年齡超過40歲的重型再障,在ATG聯(lián)合CsA治療失敗后,采用HLA相合同胞骨髓移植,鑒于移植風險增加,建議于有經驗的中心進行。
推薦使用骨髓干細胞而非G-CSF動員的外周血干細胞,外周血干細胞移植在年輕患者更易發(fā)生慢性GVHD,生存率方面明顯低于骨髓干細胞移植。兒童同胞供者獲取骨髓干細胞較外周血干細胞更為容易,且可以避免應用G-CSF。
回輸細胞建議至少3×108單個核細胞/kg,CD34+細胞至少3×106/kg。
性別的影響最近被一項大型回顧性研究所評估,供受者性別一致的生存率較供受者性別不匹配明顯增高,男受者女供者嚴重GVHD風險增加,而女受者男供者則移植物排斥風險增加。預處理應用ATG有助于消除供/受者間性別不一致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與骨髓移植相比,臍帶血移植發(fā)生急慢性GVHD的風險更低。沒有HLA相合同胞供者或全相合無關供者的兒童患者也可以考慮做臍帶血移植。成人再障患者目前正在試行雙份臍帶血移植,面臨的最主要問題是植入失敗。
①年齡<30歲患者的預處理
標準方案是大劑量環(huán)磷酰胺50mg/kg/d×4(第-5到-2天)和兔ATG(即復寧在2.5mg./kg/d×3-4天),甲潑尼松龍2mg/kg×3(第-5到-3天)。(甲潑尼松龍通常不用于兒科骨髓移植患者)。推薦的移植后免疫抑制治療為:(1)CsA5mg/kg/d分兩次口服,從-1天開始持續(xù)服12個月第9個月起減量預防遲發(fā)移植失?。唬?)短期應用甲氨喋呤15mg/m2第+1天,10mg/m2第+3、+6、+11天。近來有研究提示ATG、甲氨喋呤在預防排斥、GVHD和提高生存率方面的優(yōu)勢并不明顯,可能不是預處理和移植后免疫抑制所必需。
②年齡>30歲患者的預處理
30-50歲間重型再障目前尚無最佳預處理方案。
年齡>40歲者應該接受減低強度的預處理:環(huán)磷酰胺1200mg/m2、氟達拉濱120mg/m2聯(lián)合ATG或是抗CD52單抗。30-40歲的患者可以考慮采用類似方案。
使用照射做預處理雖然能降低排斥反應,但對生存率沒有影響而且增加以后患實體瘤的風險及引起不孕不育,也會影響到兒童的正常生長和發(fā)育,因此,不推薦照射做預處理。
大劑量環(huán)磷酰胺預處理者骨髓移植后生育能力通常正?;蚪咏#槐卦谝浦睬氨4婢?。以福達拉濱做預處理者,目前尚缺乏對生育影響資料,建議移植前告知患者,是否保存精子或卵細胞。非照射預處理者,繼發(fā)腫瘤的風險很低。
再障患者骨髓移植后易發(fā)生遲發(fā)性植入失敗,此時嵌合狀態(tài)檢測受者細胞比例>10%或>15%持續(xù)增加超過3個月,可能與CsA停藥過早或藥物濃度不夠有關。推薦治療劑量的CsA需要持續(xù)服用9個月,然后在3個月內逐漸減量至停藥。CsA血藥濃度成人維持在250-350μg/L,兒童在150-250μg/L。CsA減量期間應該檢測嵌合情況,若PCR法嵌合度顯示受者細胞比例增加則移植物排斥風險增加,此時CsA不可減量。
③無關供者骨髓移植
滿足下列標準的患者可以考慮相合的無關供體骨髓移植:
a有完全相合(在DNA水平Ⅰ類抗原和Ⅱ類抗原)供者
b年齡<50歲者(若50-60歲間,須一般狀況良好)
c重癥或極重癥再障患者
d沒有HLA相合的同胞供者
e至少一次ATG和CsA聯(lián)合治療失敗
f骨髓移植時沒有活動性感染和出血
無論給予患者相合的無關供者骨髓移植或是第2次ATG治療都需要慎重考慮,尤其是臨床癥狀較輕的患者。由于近5-10年相合的無關供者骨髓移植治療獲得性再障的療效有了明顯改善,無關供者骨髓移植可以不再作為兩療程ATG治療無效的最后補救措施。持續(xù)應用ATG治療無效者,易感染發(fā)生膿毒血癥、鐵超負荷致患者一般狀況持續(xù)惡化,導致移植成功率的降低。鑒于再障的無關供體骨髓移植的特殊風險,需要在有相關經驗的中心進行移植。
目前推薦年輕患者的預處理為(1)環(huán)磷酰胺300mg/m2×4;(2)福達拉濱30 mg/m2×4;(3)ATG3.75mg/kg×4(或是阿倫單抗0.2mg/kg至最大劑量10mg/kg×5);(4)CsA1mg/kg/d第-6天到-2天,后改為2mg/kg/d第-1天到+20天其后改為8mg/kg/d口服;(5)如果用ATG代替阿倫單抗,則甲氨喋呤10mg/m2 +1天,8 mg/m2 第+3、+6天。老年患者減少ATG用量加用200cGy全身照射。目前骨髓移植治療重癥再障專家組建議在兒童及年輕患者中避免照射,即使是低劑量照射也應避免,代之以氟達拉濱。老年患者給予低劑量的照射可能對降低排斥反應有益。
最少要給患者輸注來自骨髓的3×10^8/kg的單個核細胞。
(3)其他藥物
①無骨髓移植的大劑量環(huán)磷酰胺
無骨髓移植的大劑量環(huán)磷酰胺(45mg/kg×4)治療初診的再障患者,與經典的ATG和CsA聯(lián)合治療組相比,由于環(huán)磷酰胺導致早期死亡及全身感染使得研究早期終止。大劑量環(huán)磷酰胺引起患者全血細胞減少期延長而導致輸血及血小板增加、住院天數(shù)及抗生素和兩性霉素用量增加。對ATG耐藥的患者,約70%應用大劑量環(huán)磷酰胺有效,但是并不能消除復發(fā)、存在的PNH克隆及演變?yōu)檫t發(fā)MDS的危險。
由于其嚴重的毒性及高致死率,大劑量環(huán)磷酰胺不能用于不做骨髓移植的初診患者或是ATG聯(lián)合CsA治療失敗的患者。
麥考酚酸嗎乙酯(MMF)能夠抑制B和T淋巴細胞增殖,已被應用于治療和預防器官移植的排斥反應和治療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潰瘍性結腸炎、類風濕關節(jié)炎和系統(tǒng)性硬化癥。對于該藥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治療復發(fā)性再障,多個中心的研究表明麥考酚酸嗎乙酯對治療復發(fā)性再障無效。
普樂可復(FK506)與CsA抑制T細胞活化的信號通路相同,也更強。FK506的腎毒性小于CsA,且無牙齦增生,因此被用來替換CsA用于再障的治療,初步效果令人鼓舞,值得臨床探索。
雷帕酶素在抑制T細胞免疫與CsA有協(xié)同作用,但是最新的臨床研究顯示,在ATG+CsA基礎上加用雷帕酶素不能提高患者的治療反應率。雷帕酶素+CsA治療難治/復發(fā)再障的研究正在開展。
抗CD52單抗正在臨床試驗中。
雄激素可以刺激骨髓紅系造血,減輕女性月經出血,是再障治療的基礎用藥。在我國創(chuàng)用大劑量雄激素治療再障后,女性再障因子宮出血死亡極大地下降。雄激素有肝臟毒性,產期使用有肝癌報道,應定期檢測肝功能和肝臟超聲。對于女性患者,要說明雄激素有男性化作用。
少部分再障患者在診斷時存在細胞遺傳學克隆異常,常見的有:+8、+6、5q-和7號及13號染色體異常。一般異??寺H占總分裂相的很小部分,可能為一過性,可以自行消失或經免疫抑制治療后消失。一些研究顯示有無上述遺傳學異常的再障對免疫抑制治療的反應類似,染色體三體患者的IST療效較正常者往往更好。有研究發(fā)現(xiàn),獲得性+8染色體患者免疫抑制治療效果很好,而-7染色體者預后差且易演變?yōu)榘籽?。對?7染色體患者,行徹底清髓的移植可能使患者受益。對其他異常核型來說尚無資料支持這一做法。兒童患者發(fā)現(xiàn)-7要按照MDS來治療。
有異常核型的再障患者應該每隔6-12個月做一次骨髓細胞遺傳學分析。如果出現(xiàn)病態(tài)造血或是分化異常則可以考慮早期移植。異常分裂相增多可能提示疾病轉化。
在再障患者中很容易通過流式細胞儀檢測到少量PNH克隆,患者骨髓細胞減少但并不出現(xiàn)溶血。通常僅單核細胞和中性粒細胞單獨受累,并且僅占很小部分。PNH是在不斷變化的,可以增加、減少或保持不變。推薦對這些患者的處理參照無PNH克隆的再障患者。
伴有明顯PNH克?。?gt;50%)的再障患者仍可以ATG治療,但治療期間溶血和血清病的發(fā)生危險增加,在ATG治療的第一天開始應用潑尼松龍2mg/kg可降低其發(fā)生率。
僅對進展為重癥再障的PNH患者或是出現(xiàn)多發(fā)且危及患者生命靜脈血栓的PNH患者可以行HLA相合同胞供者骨髓移植。Eculizumab應用降低靜脈血栓形成可能使嚴重血栓患者免于行骨髓移植。
我國PNH患者的血栓形成幾率較西方低,伴有顯著PNH克隆(>50%)的患者何時開始抗凝尚不確定。
部分再障患者晚期可以進展為PNH,反之PNH患者晚期可以進展為再障,表現(xiàn)為AA-PNH綜合征或PNH-AA綜合征。這些患者治療以針對PNH為主,兼顧再障。
再障可以發(fā)生于妊娠過程中,可能是偶然合并,或與妊娠相關。,有些患者需要支持治療,部分患者妊娠結束后會自行緩解。
再障患者妊娠后,在孕期疾病可能進展,尤其是IST后緩解者復發(fā)風險會很大。異基因骨髓移植成功的患者,妊娠不增加復發(fā)風險。
近期一項對36名接受過IST的再障妊娠研究發(fā)現(xiàn),有近半孕婦發(fā)生了涉及孕母和/或胎兒的并發(fā)癥:5例早產、3例流產(其中1例為自然流產),但所有活產兒都發(fā)育正常;2例孕婦發(fā)生子癇、兩例孕婦產后死亡。19%再障復發(fā),14%在妊娠期間需要輸血。妊娠前血細胞計數(shù)正常并不能保證妊娠期間再障不復發(fā)。跟患者及其家人討論孕婦和胎兒潛在的一系列風險是很重要的。告知其相關風險后由患者最終決定是繼續(xù)妊娠還是終止妊娠。
由于預防措施較數(shù)十年前有了很大改善,許多再障患者可以安全度過妊娠期。有單中心研究報告顯示,14名患者僅通過支持治療,輸血維持血紅蛋白>80g/L、血小板>20×10^9/L,無1例孕婦死亡。對于妊娠再障患者主要是給予支持治療,如果可能應通過輸注血小板維持患者血小板計數(shù)在20×10^9/L以上。
雖然有1例報道在妊娠晚期重癥再障患者使用ATG治療后孕母產下正常健康嬰兒,但是妊娠期間使用ATG是危險的,故一般不推薦妊娠使用ATG。腎移植經驗表明,應用CsA是安全,妊娠患者可以考慮CsA治療。而且對一般人口的調查表明CsA不增加致畸型風險。如果患者需要輸血或是血細胞計數(shù)下降很快需要輸血支持,推薦開始口服CsA治療5mg/kg/d維持血藥濃度在150-250μg/l之間。CsA起效很慢,一般在6-12周。
最后,妊娠期間應該嚴密監(jiān)測患者自身情況和血象情況,但到后期應該更加頻繁,評估患者疾病嚴重程度,必需和產科及全科醫(yī)生保持密切聯(lián)系。由產科醫(yī)生決定結束妊娠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