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關于準確度的臨床評估中,由于沒有標準品可用,既往方案多使用質控血漿當作定值標準品,這種所謂的替代方法存在著嚴重錯誤,長期以來為人詬病。首先質控血漿不是標準品,用于質量控制過程的物質的最低要求包括兩點:
(1)具有均一性,將質控物的批內差減到最小,才能更好地保證表現出來檢測體系的波動;
(2)具有適當的穩(wěn)定性,在有效期內質控物的性能或濃度基本不變是質量控制的前提。在此基礎上,可以提供質控物某一指標的測定范圍,也可以不予賦值。我們在臨床使用的質控血漿絕大多數是賦值的,即標識了某個測定范圍,因此有人就把質控血漿的測定結果是否在此范圍內作為考察準確度的依據。應該注意的是,凝血實驗中除了Fbg定量以外的其他三個實驗,都是“系統(tǒng)依賴性”測定,即檢驗結果受到試劑的類型、批號、儀器及其狀態(tài)等多重因素的影響,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任一因素發(fā)生變化都將使結果發(fā)生改變。比如,檢測系統(tǒng)類型、接觸活化因子以及試劑磷脂成份都會導致APTT反應的差異性,直接產生結果波動。日常質控使用質控血漿時,試劑已經與廠家測定時不是一個批次了,這時血漿的賦值已不再適用。此外,如果質控血漿賦值使用的機型和試劑種類、批號等都不明確,就使賦值區(qū)間更是形同虛設了。
其次,質控血漿經制造商測定后根據統(tǒng)計學原理提供的檢測范圍,至少包括了原檢測體系下全部測定值的4SD,如果說在這個區(qū)間內都視為準確顯然不妥。對于這個賦值范圍的理解,筆者認為是供用戶在使用相同或相似檢測體系時選擇質控目標區(qū)間的一種參考,沒有任何靶值的提示或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