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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害認定
目的是確定待評化學毒物在一定條件下與機體接觸后,能否產生損害效應;效應的性質、特點和強度如何;化學毒物和損害效應之間有無因果關系。在進行研究之前,首先要獲得足夠的相關科學資料作為依據(jù),這是認定的基礎。如待評化學物的資料——化學結構、理化特性、用途、使用方式及范圍、環(huán)境中的穩(wěn)定性及活性;人群流行病學調查資料、毒理學試驗資料等。
(二)劑量-反應關系評價
是危險度評價的第二階段,又是定量危險度評價的第一步。目的是在認定待評物質具有危害性的基礎上,闡明不同劑量水平的待評物質與接觸群體中出現(xiàn)的最為敏感的關鍵性的有害效應發(fā)生率之間的定量關系,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確定特定接觸劑量下評價人群危險度的基準值。
可用于危險度評價的人類資料往往很有限,常要用到動物試驗的資料,而危險度評價最為關心的是處于低劑量接觸的人群,這一水平往往要低于動物實驗觀察的范圍。這就要求要從高級兩項低劑量外推及從動物性資料向人的危險性外推的方法,這也構成了劑量-反應關系評價的主要方面。
(三)接觸評定
是危險度評價的第三階段。目的是確定危險人群接觸的總量并闡明接觸特征,為危險度評價提供可靠的接觸數(shù)據(jù)或估測值。如經(jīng)此階段認定待評化學物與人群無接觸或有接觸但不能引起健康危害,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則危險度評價科不再繼續(xù)進行。
(四)危險度特征分析
是危險度平幾家的最后總結階段。通過對前三個階段的評定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判斷,估算待評化學物在接觸人群中引起危害概率(即危險度)的估計值,并以文件的形式闡明該物質可能引起的公眾健康問題,為政府管理機構決策提供科學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