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發(fā)布2023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是選拔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的重要渠道,為做好接收推免生工作,進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及教育部教學司推免生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工作要求特制訂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接收推免生工作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擇優(yōu)選拔。
二、組織工作
1.各招生單位要加強對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積極做好選拔推免生工作,推免生接收工作由各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2023年學校設立了碩士推免生和直博生專項計劃,大力接收全國各高校的推薦免試生。
2.各招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接收推免生的復試辦法、復試程序和復試內容等相關要求,并網上公布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三、接收類別
1.應屆本科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含本校醫(yī)學長學制轉碩,以下簡稱:碩士免試生)。
2.應屆本科推薦免試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直博生)。
四、接收專業(yè)
1.碩士推免生:凡按規(guī)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均可接收全國各高校推免生,具體見我校正式公布的2023年碩士招生專業(yè)目錄相關專業(yè)信息。
2.直博生:我校理、工、醫(yī)科多個學術學位博士招生學科接收具有推免資格的優(yōu)秀本科畢業(yè)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各招生單位遴選了包含院士、長江學者等知名學者在內的博士生導師招收直博生,接收專業(yè)、研究方向及導師等信息見附件。
3.報名參加我校夏令營或預報名系統,院系考核(復試)合格的考生,研招網推免系統開放后,考生還需登陸系統()填報我校推免接收志愿。
五、接收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國家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獲得所在學校當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的優(yōu)秀本科畢業(yè)生(跨專業(yè)推薦生所學專業(yè)必須與我校接收專業(yè)相近或相關,能確保培養(yǎng)質量,并有利于學科發(fā)展)。直接攻博生應具有扎實基礎、較強的自學能力、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養(yǎng)潛質,錄取類別應為全日制非定向,原則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學資格的推免生。
3.各類學科競賽、綜合競賽獲省級以上獎勵者、從事過科技活動并獲獎或表現突出者可優(yōu)先考慮。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并在研究生入學前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及獲得學士學位證書。
5.外語程度良好,具有較強的外語聽、說、讀、寫應用能力。
6.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其他符合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條件(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的人員,應在國家規(guī)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及管理服務系統”報名。
六、工作程序及安排
1.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專業(yè)志愿。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填報專業(yè)志愿。
2.招生院系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審查考生報名材料、發(fā)出復試通知。招生院系按照學校要求審查考生報名信息,并及時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
3.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復試??忌拥綇驮囃ㄖ蠹皶r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是否同意復試。同意復試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信息為準。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復試通知后兩天內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復試,招生院系可撤銷該生復試通知。
4.招生院系組織復試。2022年10月13日前各院系完成復試工作,并對考生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嚴格審核。
5.招生院系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發(fā)出待錄取通知。招生院系匯總復試情況,報院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發(fā)出待錄取通知,電話通知考生,并上報復試成績。復試檔案存檔四年備查。
6.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忌盏秸猩合荡浫⊥ㄖ髢商靸?,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逾期未確認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
7.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招生院系匯總同意待錄取的考生名單,填寫《鄭州大學2023年待錄取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匯總表》(模板見工作群文件),于2022年10月17日前上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8.錄取工作。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生上報教育部審核,審核通過后與統考生同時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七、復試考核的基本要求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②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③外語聽說能力;④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考生復試時須交所在單位出具的政審材料);②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③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④人文素養(yǎng);⑤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院系組織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組織復試、確定復試名單。復試采用面試、筆試和實踐(實驗)結合等形式,復試成績采取100分制,低于60分的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八、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推免生接收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單位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接收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此項工作全過程的監(jiān)督,嚴禁發(fā)生違紀違規(guī)事件。
2.落實監(jiān)督制度。招生單位的監(jiān)察負責人員要對此項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發(fā)現問題及時向本單位招生領導小組報告。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接收推免生的復試辦法、復試程序等要及時公布,公布方式由各招生單位自主確定。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對投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責成專家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九、其他
1.各理工醫(yī)學科招生單位計劃中設立了直接攻博生專項計劃共計50個及較為充足的碩士推免生專項計劃,錄取的碩士推薦免試生均不占我校2023年各招生單位的招生指標。
2.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網址:)進行。
3.我校錄取推免生須保證錄取后能正常進校就讀,不得另行就業(yè)、出國或再次報考全國研究生入學考試。
4.直博生如按碩士研究生畢業(yè),須退還在學期間享受的學校普通助學金博士生與碩士生待遇的差額。
招生代碼:10459 研究生院網站:
監(jiān)督電話:0371-67781935;
咨詢電話:0371-67781710;0371-67739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