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執(zhí)業(yè)藥師考后資格審查資料:
待執(zhí)業(yè)藥師考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公布后,且所有考試科目均已通過的考生,請密切關注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http://www.hifda.gov.cn/)公布的資格復審時間,逾期提交材料將不予受理。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將于15個工作日內(nèi)將資格復審通過人員的《考試報名表》統(tǒng)一送到人力資源開發(fā)局職稱考試處。
考后資格復審所需相關材料如下:
①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
②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載)(1份,格式見附件2);
③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yè)工作的年限證明,年限證明須寫明歷來所從事的部門及崗位,在多家單位工作的要有不同單位開具的工作年限證明(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證明格式見附件1;
④符合免試兩個科目的考生須另提供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資格審查所需相關材料如下:
①考試報名表(2份);
②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
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載)(1份,格式見附件2);
④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yè)工作的年限證明,年限證明須寫明歷來所從事的部門及崗位,在多家單位工作的要有不同單位開具的工作年限證明(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證明格式見附件1;
⑤符合免試兩個科目的考生須另提供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附件:1、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