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臟病變的傳變規(guī)律——母病及子、子病犯母
人體是一個有機整體,內(nèi)臟之間又是相互滋生、相互制約的,因而在病理上必然相互影響。本臟之病可以傳至他臟,他臟之病也可以傳至本臟,這種病理上的相互影響稱之為傳變。今天,小編為大家總結了相生關系的兩方面——母病及子和子病犯母。
母病及子:又稱“母虛累子”。母病及子系病邪從母臟傳來,侵入屬子之臟,即先有母臟的病變后有子臟的病變。如水不涵木,即腎陰虛不能滋養(yǎng)肝木,其臨床表現(xiàn)在腎,則為腎陰不足,多見耳鳴、腰膝酸軟、遺精等;在肝,則為肝之陰血不足,多見眩暈、消瘦、乏力、肢體麻木,或手足蠕動,甚則震顫抽掣等。陰虛生內(nèi)熱,故亦現(xiàn)低熱、顴紅、五心煩熱等癥狀。腎屬水,肝屬木,水能生木?,F(xiàn)水不生木,其病由腎及肝,由母傳子。由于相生的關系,病情雖有發(fā)展,但互相滋生作用不絕,病情較輕。
子病犯母:又稱“子盜母氣”。子病犯母系病邪從子臟傳來,侵入屬母之臟,即先有子臟的病變,后有母臟的病變。如心火亢盛而致肝火熾盛,有升無降,最終導致心肝火旺。心火亢盛,則現(xiàn)心煩或狂躁譫語、口舌生瘡、舌尖紅赤疼痛等癥狀;肝火偏旺,則現(xiàn)煩躁易怒、頭痛眩暈、面紅目赤等癥狀。心屬火,肝屬木,木能生火。肝為母,心為子.其病由心及肝,由于傳母,病情較重。
疾病按相生規(guī)律傳變,有輕重之分,“母病及子”為順,其病輕;“子病犯母”為逆,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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