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西隆林各族自治縣使用人員編制控制數(shù)招聘125名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公告公布了,為了幫助大家了解招聘信息,醫(yī)學教育網整理以下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縣級公立醫(y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桂政辦發(fā)〔2015〕6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決定組織實施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第二次公開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工作,三家縣級公立醫(yī)院計劃第二次公開招考聘用工作人員125人(使用聘用人員控制數(shù)),為確保公開招考聘用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通過公開招考,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計劃
全縣使用人員控制數(shù)第二次計劃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125名,其中: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醫(yī)院計劃招聘95名,隆林各族自治縣中醫(yī)醫(yī)院計劃招聘20名,隆林各族自治縣婦幼保健院計劃招聘10名。具體招聘人員計劃詳見《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第二次公開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衛(wèi)生事業(yè),遵守憲法、法律、計劃生育條例和職業(yè)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條件和獨立完成招聘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專業(yè)、技能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畢業(yè)生報考的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畢業(yè)生須在2019年2月28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4.外縣(市、區(qū))在職在編人員(含定編定崗不定人)報考須經本單位、主管部門及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
5.在本縣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工作5年以上的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經本單位、主管部門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條件: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8年12月20日至2000年12月20日期間出生)。
7.醫(yī)生、護理、醫(yī)技類人員取得初級師職稱及以上(含初級師)、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位的醫(yī)學類專業(yè)且報考相應崗位的免于筆試直接面試,不受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1:3比例的限制。
8.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9.具有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以《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第二次公開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筆試)》和《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第二次公開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免筆試)》為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人員;
3.各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試用期未滿的人員;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被依法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的,自處理決定履行完畢之日起七年內的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年齡、工作年限、服務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發(fā)布招聘公告中開始報名時間2018年12月20日為截止日期,年齡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
四、報考程序
(一)崗位查詢
報考人員從2018年12月20日起,可以通過百色人才網()查閱相關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shù)、崗位、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等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資格審查單位聯(lián)系。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打印準考證,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報考人員通過登錄百色人才網()上的“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第二次公開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的報名系統(tǒng)(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登錄指定的網上報名系統(tǒng),在網上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提交報考申請。同時,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白底1寸正面證件彩色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重復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確認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提交的所有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12月20日8:00—12月24日17:00.
2.筆試崗位開考比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比例達到1∶3的方可開考。對于其他達不到1∶3比例需要開考的特殊崗位,由招聘單位提出書面申請,隆林各族自治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審核,報隆林各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開考。無人報考或通過減少招聘計劃人數(shù)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在百色人才網上公布。
3.網上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及改報崗位時間
2018年12月20日8:00—12月24日18:00,報考人員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凡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不得再對網上的報考信息進行修改,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2018年12月20日8:00—12月24日17:00,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直接在網上改報其他崗位。
2018年12月25日8:00—12月26日17:00,報考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不予開考的崗位且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
(三)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報名資格審查采取網上審查的方式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工作由隆林各族自治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網上資格審查時,嚴格依據公告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和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的信息(報考人員在網上資格審查期間不需寄送紙質的報考申請材料)及時在網上對報考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起2日內在網上提出審查意見。其中,對2018年12月25日8:00—12月26日17:00期間改報崗位的報考人員,應在改報當日完成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招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資格審查單位如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把關不嚴,因此產生不良后果的,應承擔全部責任。報考人員因填報內容不完整、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條件不相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所有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一旦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一經核實,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12月24日8:00—12月26日17:00.
(四)打印準考證及報名登記表
通過資格審查成功的報考人員,可自行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免筆試準考證)各一式兩份,并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中的相關內容。打印中如遇到問題,請與隆林各族自治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聯(lián)系。
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打印時間:2019年1月21日8:00—2019年1月25日17:00.
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是參加筆試、面試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隆林各族自治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股0776—8205971.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分值。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根據招聘崗位,筆試科目分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三類。其中,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的中醫(yī)臨床崗位、西醫(yī)臨床崗位、藥劑崗位、護理崗位、醫(yī)學技術崗位等五類試卷為合訂本,由考生根據報考崗位筆試科目二級分類選擇做相應部分試題。每類科目總分為100分,考試內容以上述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相關的知識、技能為主,不指定考試大綱和教材。
2.筆試時間:2019年1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者參加筆試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
4.筆試命題與閱卷。由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公開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有資質的考試機構統(tǒng)一負責筆試考試命題和評卷工作。
5.筆試成績查詢。2019年2月18日起,考生可通過百色人才網()查詢筆試成績。
(二)面試
面試命題工作由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公開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有資質的考試機構負責,面試題目、題本和相關表格由該機構統(tǒng)一印制。面試分值為100分。
1.進入面試范圍人選的確定
(1)筆試崗位按招聘計劃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范圍。
(2)免筆試崗位的考生直接進入面試,不受招聘崗位比例限制。
(3)個別筆試崗位因報考人數(shù)少,達不到規(guī)定面試比例,由隆林各族自治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提出書面申請,經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后方可進入面試程序。
2.進入面試范圍人選的資格審查
(1)面試資格審查時間以實際發(fā)布的面試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2)在百色人才網發(fā)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公布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名單。隆林各族自治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通知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送報名申請材料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同時,還應以電話或手機短信等形式確認。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送報名申請材料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提供的報名申請材料具體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報名登記表(需本人親筆簽名)、準考證、戶口簿(報考有戶籍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執(zhí)業(yè)資格證)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
在職在編人員(含定編定崗不定人)須提供本單位、主管部門及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報考者提供的證件,如: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準考證、戶口簿、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執(zhí)業(yè)資格證等)及相關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條件不相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考生承擔。
招聘崗位出現(xiàn)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情形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崗位面試人選,遞補面試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放棄面試資格(含放棄遞補面試資格)的考生應提供書面材料,或者由2名工作人員做好電話記錄并簽字確認。
3.發(fā)布面試公告
入圍面試人選確定后,經隆林各族自治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會同隆林各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在百色人才網上發(fā)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發(fā)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shù)進行面試。凡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隆林各族自治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通知進入面試人員通過現(xiàn)場驗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前述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逾期資格復審將視為放棄聘用。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原則上在面試前的3天內進行。
5.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地點:隆林各族自治縣(具體詳見面試通知書)。
6.面試組織實施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由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公開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擬定面試方案,報自治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單位和組織實施部門及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不得介紹考生與考官見面??忌嬖嚂r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的,扣減面試成績的5%—20%,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在監(jiān)督員的監(jiān)督下,當天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并經考生簽名確認。
7.面試要求
面試工作要嚴格按照自治區(qū)人社廳《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guī)則(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2〕79號)文件執(zhí)行。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全程監(jiān)督。
經隆林各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招考計劃聘用人數(shù)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比例達不到1∶3的,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忌煽冞_不到60分分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8.綜合成績計算標準
筆試崗位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免筆試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就是綜合成績。
六、調劑
面試結束,在報考同一單位招聘崗位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沒有按招聘計劃開考的崗位或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計劃人數(shù)的崗位,在征集考生同意調劑的前提下,由自治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按照招聘崗位要求同等的學歷、專業(yè)(學科)及資格條件等統(tǒng)一進行調劑,并提出調劑方案,經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報自治縣人民政府同意,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順位調劑考生到專業(yè)對口的招聘崗位,以1:1的比例列入因生源不足而沒有開考崗位或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計劃的崗位預備人選,并在百色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如無異議后,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如沒有招聘崗位要求同等條件的考生,或考生不愿意服從調劑的,則取消沒有開考崗位的招聘計劃。
七、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
1.面試結束及調劑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為體檢人選。筆試崗位出現(xiàn)綜合成績(筆試+面試)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認為人選;免筆試崗位綜合成績(免筆試)相同時以面試中“綜合分析能力”項成績高的確定人選;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都相同的則以職稱、學歷、崗位進修情況等條件優(yōu)先確定人選;如仍未能確定的,通過加試技能考核確定人選。
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經領導小組批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體檢人選名單由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公開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定后在百色人才網上公布。
2.體檢工作由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公開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指定百色市三級甲等醫(yī)院對應聘者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有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經費由考生自負。
3.體檢人選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在接到體檢結果2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組織體檢部門7天內聯(lián)系到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醫(yī)院復檢一次,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逾期不予受理。
體檢人選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公開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對體檢(含遞補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修養(yǎng)、遵紀守法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要對應聘者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中出現(xiàn)不合格的,在同一崗位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具體辦法同上)。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公開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體檢與考察結果,并進一步核查相關證件材料齊全后,確定擬聘人選,經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自治縣人民政府審定并在百色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報的審批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二)聘用審批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隆林各族自治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與隆林各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年度招聘計劃人數(shù)、擬聘人員名單及招聘相關材料審批后,再辦理聘用等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審批,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簽訂聘用合同
經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公開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根據招聘單位的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與公開招考的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照《百色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百政發(fā)〔2012〕30號)的第五、六章的相關條款辦理手續(xù)。
(四)編制使用及相關待遇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縣級公立醫(y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桂政辦發(fā)〔2015〕61號)精神,此次招聘使用聘用人員控制數(shù),聘用人員控制數(shù)人員不辦理入編手續(xù),人員名單報機構編制部門備案,在聘期間與編制內人員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競爭上崗、崗位交流、科研立項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guī)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九、招考紀律
(一)不誠信報考行為處罰
1.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應聘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并遵守考試紀律。在招聘考試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相關環(huán)節(jié)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進行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的,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終身不得報考等處理。
2.發(fā)布面試資格審查名單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放棄面試資格及遞補面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3.發(fā)布面試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首次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但不予處罰;累計2次出現(xiàn)上述情形的,1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yè)單位人員及機關工勤人員;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2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yè)單位人員及機關工勤人員;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報考人員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后無故逾期不報到的,以及試用期內放棄的,5年內不得報考。
(二)報考人員違規(guī)處罰
報考人員出現(xiàn)《公務員考試錄用筆試考務組織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11〕134號)所附《中央機關公務員考試錄用筆試考務操作規(guī)程(試行)》中關于手機使用違紀情形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5年內不得報考處理;在評卷中被鑒定為雷同試卷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成績處理。
(三)違規(guī)聘用人員的處罰
資格審查驗證工作應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guī)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違規(guī)工作人員的處罰
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參與作弊的、故意泄露模擬試題目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五)依法監(jiān)督和刑事責任追究
招聘單位要嚴格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對違反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如發(fā)現(xiàn)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行為的,視情節(jié)輕重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注意事項
(一)本公告由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公開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其他。
1.報考咨詢電話:
隆林各族自治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招考辦:0776—8200197
隆林各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股:0776—8200101
2.監(jiān)督電話:
駐隆林各族自治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紀檢組:0776-8207912
附件:
1.2018度隆林各族自治縣第二次公開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免筆試)
2.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第二次公開招聘縣級公立醫(yī)院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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