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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yī)確有專長考試人員診療技術證明推薦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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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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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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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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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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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執(zhí)業(yè)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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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診療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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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人
推薦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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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意見:
證明人簽名: 證明人所在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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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qū))衛(wèi)生局核實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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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qū))衛(wèi)生局經(jīng)辦人意見:
簽名:
縣(市、區(qū))衛(wèi)生局局長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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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律用藍黑墨水鋼筆或中性筆填寫,內(nèi)容要具體、真實,字跡要端正清楚。
2.表內(nèi)的年月時間,一律用公歷阿拉伯數(shù)字填寫。
3. 證明人推薦意見要明確被證明人所具有的中醫(yī)理論、技術特長,診療技術特色及療效等。
4. 需提交證明人的醫(yī)師(中醫(yī))資格證書、執(zhí)業(yè)證書原件、復印件,所在縣(市、區(qū))衛(wèi)生局審核無誤后在復印件上寫明“與原件相符”,并簽名加蓋公章。
相關表格下載:
河南省2019年中醫(yī)師承和確有專長考試知情同意書下載